2-4. 惩罚
建安八年秋九月,许都。
“昨天送去的衣服为什么不穿?”
去年夏天为陈宫女儿准备嫁妆时,曹操特意留下几匹绸缎,为陈宫制作衣服。从裁剪到刺绣都极为用心,花了好几个月才完成,但衣服只是挂在衣架上,让他感到有些失落。
“衣服太长了。”
这本是理所当然的。拖地的衣摆和飘逸的袖子1是优雅装束的基本要素。但陈宫的不满却在别处。
“走路时总是绊到拐杖。”
在曹操听来,这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借口,便随意说道:
“公台需要走动吗?在这里待着就行了。”
出乎意料的是,陈宫粗暴地回应:
“那样的话,这里坐着的是我还是雕个木头人坐在这里都一样了。”
甚至毫不客气地说出更刺耳的话:
“公真的需要一个活着的陈宫吗?”
曹操惊慌失措:
“公台,不是说好不提这种事了吗?”
虽然从未明确约定过,但曹操自作主张地认为,当陈宫放弃死在张辽手中的选择时,他们就已经达成了共识。
“我不知道公是否希望我活着。”
曹操先微笑着安抚道:
“我是多么喜爱公台啊。”
陈宫也跟着微笑着回击:
“那么也应该喜欢我走动的样子才是。”
曹操脸上的笑容消失了。
为了防止逃跑,他下令砍掉了一只脚。然而,他并不愿直视这一结果的真实模样。虽然迄今为止这种情况并不多见,但仅仅是看到短短的衣摆下露出的那唯一的脚,就已经令他不安。只有用长而厚的衣摆遮盖,他才能稍感心安。
曹操需要的是确信陈宫无法逃跑。当然,靠着拐杖走路不可能逃远。但即使只是他能够行走的可能性,也让曹操感到不安。他不愿允许陈宫在他面前有任何闪躲的余地。这一切归根结底是因为当初背叛他离去的陈宫的过错。
“要可爱才会被喜爱啊。”
陈宫冷笑一声。曹操亲切地解释道:
“又不是让你完全不能走路?孤不在的日子,我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你想怎样都行。”
他当然早已忘记自己曾经没收陈宫的拐杖长达三个月不归还的事实。陈宫叹了口气道:
“刑余之身不敢奢求被当人对待,但也无法忍受被视为木石人偶。”
曹操不解地质问:
“为什么这样说话?孤做了什么过分的事吗?就为了一件衣服,至于发这么大脾气吗?”
陈宫没有回答,而是抬起左膝,掀起外衣和内裤。意识到陈宫要展示什么的曹操迅速闭上眼睛,扭过头去。陈宫身上唯有那个地方是他想要避开的。
“上过战场的人应该见过更糟的景象,为何这样?看来您也知道自己做了见不得人的事。”
曹操背对着陈宫,咬牙回答:
“你现在非常无礼。”
陈宫又冷笑一声。
“公竟然也有讲礼的时候。”
他放下裤腿,整理衣着,继续说道:
“那么要施加什么惩罚呢?又要没收拐杖吗?”
刚才还说不是完全禁止走路,转眼就没收拐杖,显然会招来嘲笑。曹操思考着其他方法。挨饿或打骂自然是不可能的。写作、会客或外出本就不允许,禁止也算不上惩罚。想过没收他那三四本书,但这些本就是曹操自己借给他的,而且内心深处的读书人在尖叫着反对。
最终,曹操想出的惩罚非常微不足道:
“五天后孤再来之前,每天只穿那件衣服。”
从陈宫的表情看,这惩罚并不微不足道。
“从今天开始?”
“从现在开始。”
陈宫想说什么,但又闭上了嘴。他亲自站起来,拄着室内用的拐杖,走去拿衣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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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西京杂记》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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